因工作需要,经市扶贫办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4.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确定调动人员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已经进行公务员身份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遴选计划
市扶贫办秘书科工作人员1名(见附表1)。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1年5月2日前进入公务员岗位工作);
4.具有专项扶贫开发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扶贫开发信息网(http://www.bjfpw.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扶贫办秘书科(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1202室);
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5月11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填写的《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表2);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县级及以上扶贫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专项扶贫开发工作证明;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印章);
(6)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5张。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参加遴选对象提供的报名信息,对照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遴选对象,参加笔试。
2.通过资格初审的每人缴纳100元考务费。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达不到竞争性差额遴选规定的,予以取消职位,对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待定。
六、遴选办法
实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拟遴选计划数的开展遴选,等于或低于拟遴选计划数的取消遴选。遴选分为笔试和面试,参加遴选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总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学习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参加遴选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或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遴选计划数但不足3人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扶贫办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实施。
(一)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遴选的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扶贫开发信息网(http://www.bjfpw.gov.cn/)等媒体上进行7天公示。
八、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决定为拟遴选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及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九、组织领导
成立市扶贫办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和副县级领导任成员,邀请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全程监督,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
本方案由市扶贫办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党组研究确定。
咨询联系电话:0857--8290019
联系人:张 洋13985351519 刘泽宏13985892017
监督电话:0857—8290011
附件:
2013年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面向全市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最近更新201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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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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