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拓展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州委九届二次全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选拔职位(共 18个)
(一)正科级1名
共青团三穗县委书记(正科级)1名
(二)副科级17名
三穗县纪委办公室主任(副科级)1名
三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副科级)1名
三穗县编委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三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三穗县政协办公室纪检组长(副科级)1名
三穗县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三穗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三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1名
三穗县工业信息化节能监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1名
三穗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三穗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副科级)1名
三穗县少先队总辅导员(副科级)1名
三穗县民族高级中学机关党委书记(副科级)1名
三穗经济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三穗经济开发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三穗县八弓镇人民武装部部长(副科级)1名
三穗县滚马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副科级)1名
三、选拔对象及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含上级垂直管理部门)中在职在岗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干部。
四、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龄要求(见附表1);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另行规定,见附表1);
3、大专以上学历(境外获得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部分职位另行规定,见附表1);
4、身体健康;
5、计算年龄和工龄的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6月30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不称职(或不合格)情况之一的;
(5)有政治、经济及其他问题的。
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下发文件,并将选拔职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在三穗电视台、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ss.gov.cn)进行公布。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凡报考的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员必须到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位于县行政中心县委、政府楼三楼公选办)报名,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5月20日。报名人员可通过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公开选拔详情,下载并填写《三穗县2013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任职情况证明、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以上资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拔职位的条件和资格,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公示。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1:7比例方能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选拔。报名人员所报职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如报名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要如实提供自己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