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是鄂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算机及电子信息岗位2名、文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6月1日后出生);
3、在机关、基层或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计算机、电子信息及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4、报考计算机及电子信息岗位限计算机、电子信息及相近专业;
5、报考文秘岗位限汉语言类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和文秘专业。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事业心强;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8:00至5月31日17:00。
报名办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请登陆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ez12333.cn)查询,填写并打印下载《鄂州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笔试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5的比例,否则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6月10日8:00—6月14日17:00携带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鄂州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鄂州市凤凰路市电信局8楼(鄂州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 笔试(100分)
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国家有关时事政策、基本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知识等)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50%分值。
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抽题问答和专业答辩方式进行。
3、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总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分值。
六、体检与考核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由鄂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牵头,鄂州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函调及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如有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招聘程序递补。公示结束后,经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报鄂州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工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予以确定,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这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实施与监督
这次招聘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鄂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共同组织实施,鄂州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九、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报名时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所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报名费:100元。
5、咨询电话:0711-3358462(鄂州市人社局)
0711-3830177(鄂州市委政法委)
6、监督电话:0711—3830181(鄂州市监察局)
0711—3830175(鄂州市委政法委)
湖北省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湖北省鄂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2013年 5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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