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纪工委监察分局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从基层选拔干部的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遵义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拟选调公务员到市级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员职位、名额
市级纪工委监察分局公务员6名。
三、选调范围
市、县、乡三级机关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条件和资格
选调人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2年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五)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七)近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五、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制发通知,在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宣传动员。
(二)组织报名。
本次选调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分别推荐人选参加报名考试。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负责推荐3 名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考试(正安县报名时间2013年5月23日—5月25日,报名地点:正安县纪委办公室)。
市直相关部门推荐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30日17:00止。
2、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市委B区514室)。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遵义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贴照片,正反两面打印,报名表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工作年限、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近年年度考核情况;
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三)资格审查。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本地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市纪委干部室进行资格复审。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前24名进入面试(若出现第24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按100分计算,按1:1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市纪委监察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党的基本理论、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务员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6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于笔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市纪委干部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协调、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现场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和使用建议。
(六)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及医院指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
(七)公示。按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动。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商组织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委局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副书记李正旭任组长;市纪委常委、秘书长余小勇,市纪委干部室主任张宾任副组长,干部室副主任刘刚莉,市纪委副秘书长李忠烈、胡品东,干部室正科级干部赵晓洪任成员,张宾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其它
本方案由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8681088 市纪委干部室
监督电话:8622096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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