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黔西南州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结合岗位空缺实际,经中共安龙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人数
(一)正科级职位(2名)
1、安龙县园区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事业) 1名
2、安龙县园区管理办公室协调监督科科长(事业) 1名
(二)副科级职位(15名)
1、县直部门(2名)
(1)安龙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2)安龙县疗养院(安龙县社会福利医院)副院长(事业)1名
2、乡镇科技副乡镇长和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 13名
二、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2周岁。
5、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现任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且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可放宽到满2年以上)的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任职满1年以上的人员,也可以报考正科级职位。
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现任科员级职务满1年以上、且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可放宽到满1年以上)的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九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或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任职满1年以上的人员,也可以报考副科级职位。
其他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所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
6、符合所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见《安龙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7、计算年龄、任职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含缓刑、免予刑事责任、治安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及不定等次(试用期除外)情况的。
5、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提拔使用的。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直接到安龙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安龙县公选办”)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初审
由安龙县公选办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由安龙县公选办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不少于8︰1,某一职位比例少于8︰1的取消公开选拔或减少公开选拔的职数;报考职位考生比例达不到8︰1,经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选资格。
(三)组织考试
安龙县公选办负责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数的权重分配为: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时,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由安龙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命题、评判由安龙县公选办委托专门机构代理。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2、面试。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荷都安龙网(http://www.gzal.gov.cn)、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lrlj.gov.cn)及时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察
按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数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为考察对象,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确定为考察对象后,由安龙县公选领导小组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由安龙县公选领导小组提出拟任用人选建议,报中共安龙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其中:科技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原则上按每个乡(镇、街道)1名安排,县委根据干部考察情况、个人性格特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综合安排乡(镇、街道)。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中共安龙县委常委会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格人选的,放弃该职位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