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3〕27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市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3年6月23日(星期日)下午 14:00开始,在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前进行。
2.地点:来宾市委党校(来宾市桂中大道西848号,乘坐2路公共汽车到华侨大酒店站下车往前走约500米即到)。
3.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尚未领取的,需学校出具能如期获取证书的证明);
(3)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除外);
(4)加盖公章的《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5)党员证(没有党员证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证明材料);
(6)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必须提供符合选聘公告要求的学历证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211”、“985”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
(7)优秀学生(团)干部应提供获得院系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的获奖证书原件;
(8)“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考生,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推荐信并加盖单位公章;
(9)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4.考生必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等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存档备案,经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考生未能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面试
1.时间:2013年6月23日(星期日)下午15:00—19:00,请考生于当天14:00到达候考室抽签,确定考场及面试顺序,未按时参加抽签的取消面试资格。
2.地点:广西来宾市委党校。
3.考场:本次面试共设10个考场。
4.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的确定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每个考场按面试成绩及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员。当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考核、录用资格时,在同一面试考场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分数相同的,依照“三个优先”的原则(中共党员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和人员构成比例中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要求确定人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遵守考务工作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抽签和面试。
2.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4278722(427821),18078296036(赖顺莲),18078296392(蓝旭鹏)。
附件:来宾市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详情参考: http://www1.lbsdj.com/html/Overview/Honor/2013/06/08/15284219677.html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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