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开展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1、新蒲新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2、新蒲新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二、人选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适合从事行政管理的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干部。本身已是科级干部的也可自愿报考,但公选上后只认可公选岗位对应职级。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2004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除公务员外,必须是经市(州、地)级以上人事部门批准,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录聘用的干部)。
3、身体健康。
(二)各职位还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1、新蒲新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统计岗位工作2年以上,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新蒲新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1日以后出生);有从事过乡镇基层安全生产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处罚的;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5、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选拔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市和新区相关媒体上刊登、播发公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
时 间:2013年6月17日-19日(9:30-17:00)。
地 点: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新区临时办公楼五楼)。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和相关证书及资料(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选拔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网上下载并认真规范填写《新蒲新区2013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
联系电话:7708129
(三)资格审查。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选拔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的提交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放弃该职务公选,但最低比例不得低于5:1。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笔试、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应选岗位名额1:5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测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一并确定为面试测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和《笔试、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五)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应选名额1:3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