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3〕2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贺州市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对象
贺州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共146人,具体名单详见广西毕业生就业网《2013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公布》的贺州市面试人员名单(包括通过笔试和免笔试进入的人员)。
所有入围面试的考生需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6月27日至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资格复审地点: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三楼0321室,可乘4、5、6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
(二)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套(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证明);笔试准考证原件(免笔试的除外);中共党员需提交党员证,没有党员证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材料;
(2)盖章的《广西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若是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3)优秀学生(团)干部的须提供获得院系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的获奖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套;
(4)“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考生须提供相应单位出具的推荐信并加盖单位公章;
(5)面试考生通过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下载填写《面试通知单》(见附件,一式两份,贴好照片),连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指定时间交资格审查组审核后盖章。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者提交的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选聘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者,确定为参加面试考察人选,并发放由组织部盖章的《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上午8:00开始面试(请考生于7:30前到面试地点进行抽签);
面试集中地点:中共贺州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察
计划选聘人数为80人,按照1:1的比例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三个优先”原则和人员构成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对象。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人员考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由我部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贺州党建网。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未尽事宜,请与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市基层办)联系。
联系人:陈美玲;
联系电话:0774-5123178;18276490007。
附件:面试通知单详情参考:http://www.hzdjw.gov.cn/newsView.aspx?id=d1c1a809-bc74-4e9b-a932-289c25bd09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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