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第一中学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生物教师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要求
(详见附件:来宾市第一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或其他条件。
4.具备《来宾市第一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
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高中教师资格证(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含个人详细学习和工作简历、获奖情况、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内容和材料)。
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报名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需通过快件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邮寄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来宾市第一中学行政办提交相关证书原件验证。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来宾市第一中学行政办公室。
六、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 7月 5日
七、资格审查
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直接考核人员名单。
八、考核程序
1.综合考核
根据进入直接考核人员名单。综合考核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2.体检
通过综合考核的应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3.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2013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学校根据考核及政审结果,经考核小组讨论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来宾市教育局、来宾市人社局。
十、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名单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来宾市人才网和工作区域内公示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纪律
(一)各单位考核小组成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一经发现查实,将参照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学校通信地址
来宾市北二路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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