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等文件要求,经校领导同意,现就2013年度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测试提出以下方案:
一、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统考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附后)。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时间: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8:00至下午
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226室,联系电话:0551-62173024
(三)资格复审要求
1.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前来参加,不接受他人代理。
3.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上机操作的方式分段进行。面试和实际上机操作采取百分制,由7名考官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分为面试和实际上机操作成绩,成绩当场宣布。考官由省委党校以及有关外聘专家组成,其中省委党校考官不超过3人。测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以当日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统考人员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统考人员专业测试中的结构化面试占专业测试成绩50%,上机操作占专业测试成绩5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于考察合格者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签约聘用
拟招聘人员相关信息在安徽先锋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核准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有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委党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62173024
监督电话:0551-62173026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http://www.ahxf.gov.cn/ggl/2862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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