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13年荷塘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绿色通道”引进省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1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和引进的学科及人数
1、“绿色通道”引进优秀教师15人。
2、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人,其中:
小学教师: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2人、音乐2人、体育3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2人、心理学2人
初中教师:地理1人、物理1人、生物1人、英语1人
幼儿教师:3人
二、招考方式与程序
1、“绿色通道”引进优秀教师
⑴报名条件:①特级教师和地市级学科带头人(限最近两届,下同。年龄要求为男性40岁以下,即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性35岁以下,即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②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近三年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要求为男性35岁以下,即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性30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除以上条件以外,所有报名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教师必须是在职在编教师(报名时需要出示教师聘任书)。
⑵报名时间:2013年6月29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⑶报名地点:荷塘小学。
⑷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自荐书(含本人简历,近三年来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所取得的成绩,家庭情况、通迅地址、联系电话等),需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水平证、大学英语专业四级证书(英语学科)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认定的文件或证书、教学比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⑸招录方式: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教师需要参加面试和考察,面试内容为说课、答辩、教师基本功考查。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上课占80分,答辩占10分,教师基本功占1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录面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的教师参加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与公开招聘考试录用的教师一起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面试时间:2013年7月16日
面试地点:荷塘小学。
2、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⑴报名条件:
中小学教师: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②年龄35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③学历要求:(专业与学科须相应)
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物理、生物学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师范类专业及以上学历,报考英语学科须具有大学英语专业四级证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职位需要大学所学专业对口,不能跨专业报考。
④具有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应用水平和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学科相应等级(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届别和地域不限。
⑤自愿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幼儿园教师:年龄28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含中专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师资格证、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证、普通话水平二乙以上;自愿到农村幼儿园任教。
⑵报名时间:2013年6月29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⑶报名地点:荷塘小学
⑷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自荐书(含本人简历、家庭情况、通迅地址、联系电话),需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水平证、大学英语专业四级证书(英语学科)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3。未达到参考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但特殊专业,经区教育局研究,报请区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并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缩减职数开考,所缩减职数计入小学语文招聘职数。
⑸招聘方式:
①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分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
A、专业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幼师学科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专业测试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
时间:2013年7月6日上午8:00
地点:八达小学
B、笔试:
全部考生参加统一的笔试。
考试范围:
中小学教师:①人文科学常识、中华传统文化、时事政治;②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③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
幼师: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运用等。
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物理、心理学学科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幼师学科考生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
时间:2013年7月9日上午9:00—11:00
地点:荷塘小学
C、面试
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物理、心理学学科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幼师学科考生按专业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排名,按招聘职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