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现将2013—2014学年度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数和职位
(一)公开招聘人数
1、2013年,全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336名。其中:提前选招60名;农村中小学招聘新教师266名;选调外县(市)教师10名。
2、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共107名。其中:高州中学、高州一中、高州二中、高州四中的高中教师共25名;高州三中10名;高州七中5名;高州中学初中校区1名;高州四中初中教师30名;高州一小3名;高州二小20名;高师附一小6名;潘州中心学校7名。
(二)公开招聘职位
除提前选招的60名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再参加本次考试外,农村中小学招聘新教师266名、选调外县(市)教师10名和城区中小学教师107名全部实行设岗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具体学校及学科招考人数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高州市第四中学(高州市区文笔路151号),联系电话:0668-6633839。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新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在我市参加“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支教”毕业生。
(3)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表》上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请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外县(市)调入教师的基本条件
外县(市)要求调入的教师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5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属公办学校的公办教师,且必须属夫妻两地分居(夫妻其中一方户口在我市,以户口簿、结婚证为准),或照顾父母的(以父母户口簿为准)。
(三)报考城区中小学教师的基本条件
1、高州中学、高州一中、高州二中、高州四中选调的高中学科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学任教满3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现任高中学科教师;高州三中和高州七中选调的高中学科教师、高州中学初中校区和高州四中选调的初中学科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学任教满3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现任学科教师;高州一小、高师附一小、高州二小和潘州街道中心学校选调的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小学任教满3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现任学科教师。
2、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5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所学专业原则上必须与招考职位专业相同,若所学专业与所任教学科不同,报考职位专业以专业技术资格证学科为准。
四、报名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
1、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时须带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广东生源在外省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报到证须到广东省教育厅加盖印章;外省生源在外省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报到证需到其生源所在地的教育厅加盖师范专业印章。
2、外市(县)要求调入属两地分居的要提供毕业证、户口簿、结婚证,属照顾父母的要提供毕业证和父母的户口簿(全部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当地教育和人社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须带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人员均需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考职位要求
1、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毕业生报名时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和中小学校招录学科教师职位指标,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只填报一个职位)。
(1)中学教师只招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师范生(以报到证填写的学历为准),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的师范生在中学教师职位表中没有相应职位的,可报考小学对口学科的教师职位;若在小学教师职位表中也没有相应职位的,则可自选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中任意一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