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船舶驾驶、轮机工程、轮机管理;
(六)具有有效的甲类海船员适任证书或具有高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
资格审核:由钦州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缴费标准:严格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7月20日。
报名地点:钦州学院人事处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7-2808023,联系人:梁老师。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考试)。具有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时间:2013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开考。
2.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是《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3.考试形式
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
4.组织实施
在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钦州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每试室不得超过30人。
(二)面试,时间:2013年8月28日,下午2:30—5:30。
面试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经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主考官审核并签名后,即时宣布考生该岗位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当天面试结束后,在钦州学院网页上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1.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在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钦州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
四、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由钦州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招聘岗位数,参加笔试及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两项总分排名次;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排名次。上述两种类型的考生,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时,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际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者,由钦州学院指定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经钦州学院审核同意后,组织到市级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五、公示与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笔试成绩、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情况,由钦州学院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组织填写相关材料。拟聘人员信息在钦州市人才网、钦州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方能办理聘用手续。
凡经批准聘用者,钦州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实行岗位聘用管理。聘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举报电话
钦州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7-2808006。
钦州学院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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