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荆州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市拟进行峰口镇综合执法大队面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公开招聘岗位代码:730301岗位数量:1个
岗位代码:730302岗位数量:1个
岗位代码:730303岗位数量:2个
姓名:曾宇张瑜孙楷许朝赵小天陆红武王媛夏彭林俊李此钊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 8 月3日上午8:00
考生报到时间:7:00
面试开始时间:8:00
地点:洪湖市第一中学(新才楼)
三、面试方法
1、面试顺序:所有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时间要求。考生须在7:00到考生候考室(抽签室)报到,8:00后到达考场作自动弃权处理。
2、纪律要求。
①开考前,考生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封存,自带的相关资料一律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②考试期间,需耐心等待,不得离开候考室,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候考室的,须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经许可后,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③佩戴好抽签序号牌,进入面试室后向考官展示本人的序号牌。面试时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④在进入试场后,按照主考官的要求答题,不得向评委及工作人员询问有关考题的问题,如确未听清题目,可要求主考官重复一遍。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考生开始答题,计时开始,考生答题结束,必须报告“答题完毕”。
⑤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原地等候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布后,由工作人员带离面试考场。
⑥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协调和安排。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相关后续工作
1.体检。
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②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峰口镇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③体检时间待人社局将考生综合成绩入围名单公告后另行通知,不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④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峰口镇综合执法大队共同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果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
工作咨询电话:2216865 工作监督电话:2216865
附件:洪湖市峰口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http://www.honghu.gov.cn/news_show.aspx?id=4879
2013年洪湖市峰口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http://www.honghu.gov.cn/news_show.aspx?id=4879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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