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安排,现就报考西安市行政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西安市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行政系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5日(周四)至7月29日(周一)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西安市技工学校(原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
地址:互助路14号,东二环互助路立交向西150米路南。(具体分组情况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程序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资格复审共设政策咨询组、资格审查组、审核组、资料回收组等4个工作组,考生须按以下程序参加资格审查。
(一)考生到政策咨询组进行登记并领取面试资格审核表,核对个人基本情况。
(二)考生到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审查合格者到审核组进行审核。
(四)审核合格后,到资料回收组核对、登记、交表,领取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
四、所需证件及资料
考生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登记表的考生可于7月20日至8月4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延至体检时提供。其他人员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对象应当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外语、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正在办理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
2013年上半年非普通高校毕业人员和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人员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省考录办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公告》,按公告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二)仔细阅读本通知附件(见下),按照分组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资格复审。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避免错过审查时间。
(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近期尽量不要远行,保证以较好的身体状态参加随后进行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及分组将在近期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
联系电话:029-86786926
附件:2013年西安市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分组和时间安排http://www.xapta.com.cn/Article/UploadFiles/201307/20130722122908454.htm
西安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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