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势的需要,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党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聘期
本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共23名,聘期为3年。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阳江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应届或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热爱农村,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五)身体健康。
三、选聘职位与待遇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群团干部等。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月报酬为2000元。实行年终工作实绩考核奖励。另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高新区各类事业单位如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考虑在村任职满2年、考核优秀的高校毕业生。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日至8月8日。
报名地点: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501室(平冈镇北街4号);
联系电话:0662-3833398;E-mail:gxqzrj@126.com;
联系人:余珊珊。
报名要求:①填写《阳江高新区2013年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②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奖学金证书、“三好学生”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水平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其他技能证书,党员身份、学生干部身份、群团组织身份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④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由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按照《阳江高新区2013年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审查评分办法》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及有关资格进行审查评分。按选聘人数1:3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七、面试
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审查评分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选聘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八、考察和公示
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按要求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然后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阳江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由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按照自愿、就近和回原籍的原则,确定选聘高校毕业生的具体任职村,并签订聘任协议。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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