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3年8月11日
二、面试地点澧县九澧实验学校
三、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四、面试方式及计分方法
1、面试实行100分制计分,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分为备课(40分)和试讲(60分)两部分,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还需进行相应技能测试。其中,美术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备课(20分)、素描(40分)、试讲(40分);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备课(20分)、技能考核(40分)、试讲(40分);音乐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备课(20分)、钢琴(20分)、自选项目(20分)、试讲(40分);
2、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小学五年级上下册或全一册教材内容(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为七年级教材内容),初中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八年级上下册或全一册教材内容;
3、面试时考生先集中备课60分钟,再按面试抽签顺序试讲,试讲时间10-15分钟,音体美教师岗位教师另外进行技能测试;
4、每名考官计算出各考生的备课、试讲及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并亮分。统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考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试讲成绩排名确定。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2、考生于8月11日上午7:00到澧县九澧实验学校集合,7:10前未到达指定地点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按个人所报岗位带澧县现行使用的教科书、钢笔等相关文具,教材上不得有任何笔记,违者视情况扣备课得分;
4、报考音乐教师岗位人员可自带一门乐器,但不得带键盘乐器;报考美术教师岗位人员须自带纸张、铅笔、画板等现场素描的文具资料。
5、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6、凡参加面试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不得携带教材及规定外的其他资料等进入考场,否则,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教育局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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