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规定,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现对拟加分人员进行公示。
附:加分人员名单http://www.hbsyrss.gov.cn/hbwzweb/html/xwzx/tzgg/50745.shtml
监督电话:0719-8650721 0719-8654933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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