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2013年高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的公告》(高人社〔2013〕65号)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现对今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拟聘用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3年8月13日起至8月21日止,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电话:0668—6662847)或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6633839)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印章。反映公示人选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有关中小学新教师(即类别一、类别二)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任教学校的问题请在8月20日前密切留意高州教育信息网。
附件:2013年高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http://rsj.gaozhou.gov.cn/htm/0320130813162658.shtml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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