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及教师岗位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楚雄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楚雄州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楚雄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根据笔试情况,现将招聘岗位综合(折算)成绩及教师岗位面试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
按百分比折算《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考试及面试成绩。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成绩计算:《综合素质》、《专业素质》、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成绩×50%+《专业素质》成绩×35%+面试成绩×15%。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综合素质》成绩×50%加上《专业素质》成绩×35%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除教育系统外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成绩计算:《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成绩×50%+《专业素质》成绩×50%。
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市人社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基层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需达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各岗位综合成绩及折算成绩详见附表。
二、教师岗位面试
0098-0103岗位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按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8月16日持资格复审的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五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楚雄市教师岗位面试工作定于2013年8月17日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上述公告事项,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附件:楚雄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公示表。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5日
点击下载:楚雄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公示表_2.xls
在线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