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学校教师不足问题,适应城区学位扩容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农村学校选调部分教师进城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的范围为全县农村学校的正式在编在职教师。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必须是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农村任教5年及以上的现任小学教师,或者是第一学历为中师、现在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在农村任教5年及以上的现任中学教师。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必须具备:学历为大专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或非英语专业教师任教小学英语学科3年及以上,具有大专学历,在农村任教5年及以上的小学教师(由学校核查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2.报考中学教师必须是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45岁以上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农村任教5年及以上的现任中学教师,报考学科原则上与所学专业一致,教非所学专业必须任教该学科三年及以上(由学校核查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3.报名教师2012年下期或2013年上期所任教学科在统考(会考、抽考)中的综合成绩排位必须进入全县前2/3名次(由基教股和教研室核查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任教学科未参加统考(会考、抽考)的,成绩排位必须进入全校前1/3名次(由学校核查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4.服务期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新聘教师,不准报名。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准报名。
6.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因计划生育、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职招生等工作中被“一票否决”的个人不准报名。
三、选调方法
实行文化考试与试教相结合,文化考试和试教成绩满分各100分,最后按文化考试成绩和试教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加上优惠加分,计算出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经考察审核,择优选调。
在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10个学科的综合成绩在全县农村中学排列第一名,在2013年小学毕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思品与科学5个学科的综合成绩在全县农村小学排列第一名,符合选调条件的,经本人申请,组织考察审查合格,直接选调(初中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占用选调名额,初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7个学科以及小学思品、科学2个学科名额单列,直接选调),第一名未申请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递补。
生物、地理两科以初二年级第一个学期注册人数为基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以初二年级生地会考参考人数为基数,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品以六年级第一个学期注册人数为基数,小学班级参考率低于98%、中学班级参考率低于95%(正常异动除外)的学科教师,不得享受直接选调进城政策。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0日——8月22日下午18:00止。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本人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一寸同底相片2张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好报名表,同时将上交证件复印件。
(二)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8月24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宁远一中。
3.考试内容:中学为高中、初中报考学科教材内容,其中高中内容占40%,初中内容占60%;小学为初中、小学报考学科教材内容,其中初中占40%,小学60%。
(三)试教
1.试教人员:按“文化考试成绩×50%+优惠加分×50%”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试教对象。小学语文、数学按选调人数与试教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其他学科按选调人数与试教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
2.试教时间:8月26日上午8:00开始,时间一天。
3.试教地点:宁远一中。
4.试教内容:中学为初中二年级上、下期教材,小学为五年级上、下期教材。
5.试教要求:①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试教;②先抽签决定试教顺序,再抽签确定试教课题;③备课准备时间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15分钟以内;④教材、备课资料自备。
(四)确定拟调人选
按“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优惠加分”计算综合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调人选,并予公示。
(五)考核审查
拟调人员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领导小组对拟调人员进行考核审查,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质和遵纪守法情况,并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六)办理调动手续
通过考核审查的人员作为正式调动人员,由教育局、人社、编办等部门按程序办理人事、编制、工资转移手续。
五、优惠加分
(一)教学成绩加分
本县2013届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上一本分数线的,其初中毕业班班主任、小学毕业班班主任按每上线一人加1分的标准在综合得分中加分;本县2013届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上二本分数线的,其初中毕业班班主任、小学毕业班班主任按每上线一人加0.8分的标准在综合得分中加分(本人申报,教育局基教股、考试中心和考生毕业学校核实)。
(二)获奖加分
1.2012年、2013年获国家、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教学能手”分别在综合得分中加8分、6分、4分、2分(同年度获多项表彰,取最高级别加分)。
2.在国家、省、市、县级教学比武(优质课竞赛)中,获县级一(特)等奖在综合得分中加1分;获市级一(特)等奖在综合得分中加2分;获省级一(特)、二等奖分别在综合得分中加4分、3分;获国家级一(特)、二等奖分别在综合得分中加6分、4分(同项目获多级奖励,取最高级别加分)。
(三)特殊加分
已连续在荒塘中心校和荒塘完小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综合得分中加2分;工作6—10年的,在综合得分中加4分;工作11—20年的,在综合得分中加6分;工作20年以上的,在综合得分加8分。
以上(一)、(二)、(三)项可累计加分。
六、其它事项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即使综合得分进入拟调范围,也不能调动;考察不合格者,也不能调动,因此空缺的名额,按综合得分排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在选调过程工作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调动,已办理调动手续的要退回原学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三)此方案的解释权属宁远县2013年选调教师进城工作领导小组。
宁远县2013年选调教师进城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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