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全县教育发展需要,需从各乡镇中小学校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学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选调对象:新平县乡镇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1、报考初中的选调岗位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的选调岗位必须具有合格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从事任教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学科)相同,并具有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在乡镇中小学工作满5年以上。
3、报考者须经所在学校和当地政府同意。受党政纪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满后,三年内考核称职方可申请流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带《新平县2013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报名,交(U盘)报考个人信息表。
报名资格审查(教育、人社、纪检部门审查签字)→交费→报名登记→报考个人信息表(U盘导入)→交小一寸照片1张 → 交资格审查表。
报考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一张,交报名费50元,进入考核者再交50元。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平县教育局一楼大厅。
三、考试
本次选调实施笔试和考核,笔试、考核各占50%(音、体、美、计算机笔试占70%,考核占30%。)总分为100分。
每一岗位报考人数在3人及其以上方可组织笔试,否则该岗位当年不予选调。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调岗位(专业)数额从高到低按1:2确定考核人员。
1、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2013年8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于2013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2:30~5:30到县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
2、考试范围及分值
①笔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岗位(专业)的相应专业知识及教学法。笔试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
②考核主要看近三年履职考核分的平均值(占25分)和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值(占25分)在全乡(镇)学校排名情况。近三年履职考核分的平均值在乡(镇)排名前5%的计25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以此类推。由报考教师所在学校于报名时一并提供全乡(镇)近三年的履职考核分表,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
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按全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学年末成绩测算。平均分达到全乡(镇)年级基准线的计20分,每上升1分加1分,加到满分25分为止,每下降1分减1分,减完为止。同时任语文、数学的小学教师选报那个科目就按该科目的成绩计算,若无近三年的同科成绩,则往前推算,跨班跨年级的取综合成绩计算。由报考教师所在学校于报名时一并提供该教师在全乡(镇)同年级同科近三年的教学成绩表,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
四、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音、体、美、计算机教师只考核履职成绩情况(占30分)。
2、不承担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教学成绩考核分的计算办法:以基准线(20分)以上第二个位次计算。
3、相同岗位相同专业之间进行对比。
4、在考试考核结果相同的前提下,按下列条件优先聘用:
①近三年履职考核评定优秀次数多者优先;②从事教育工作时间长者优先;③夫妻分居者优先;④个人获先进奖项级别高者优先;⑤在全县28个重点扶持贫困村工作时间长者优先(新平县重点扶持贫困村:平甸磨皮,新化代味,扬武写莫、丕且莫、马鹿寨,建兴帽合、建兴,戛洒东瓜林、跃南、平田、大田,水塘旧哈、南达、大口,老厂勐炳、太和、罗柴冲,平掌乡平掌、仓房、瓦寺、库独木、柏枝、联合、梭山、丫口、曼干、富库,漠沙小坝多)。
五、聘用
将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报送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无议异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由新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同时聘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察局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附件:
1、新平县2013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专业)表
2、新平县2013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
3、新平县2013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报考个人信息表(交U盘)
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3年8月17日
选调学校 | 选调人数 | 岗位及专业 |
职业高中 | 2 | 体育1人、选矿专业1人(物理、化学各占50%) |
新平二中 | 6 | 英语1人、数学3人、历史1人、 计算机1人。 |
新平二小 | 2 | 数学1人、计算机1人。 |
新平三小 | 1 | 计算机1人。 |
新平四小 | 3 | 语文1人、数学1人、体育1人 。 |
新平五小 | 1 | 美术1人。 |
合计 | 15 |
点击下载:公告附件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