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核拨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资历、职称等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4—6日共3天(上午9:15—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事业股(海园路20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一式两份):
①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
②在职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计生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还需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报名者只可应聘一个职位,同时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二)考试
1、笔试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职位所需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kan.gov.cn)上予以公布。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者,在笔试后3天内向招考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职位按线60分以上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职位面试并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线分数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核
考试依总成绩高低顺序(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实施。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由赤坎区教育局、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粤人社﹝2010﹞276号文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拟聘职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从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政审。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k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对应的职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十二、十三级,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包括2013年毕业生及2013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的毕业生。
2、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
3、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定的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非师范毕业生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监督投诉电话:0759-3328442(区教育局)
0759-8208193(区人社局)
赤坎区教育局
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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