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和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州2013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3]66号)相关精神,针对个别考生对政策性加分计算方法的质疑,现就全州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政策性加分说明如下:
一、关于笔试成绩
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州2013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3]66号,详见恩施州人社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2013年5月9日文件)第三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笔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参照《2013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实施)。《基本素质测试》和《基本应用能力测试》均实行闭卷考试,成绩各按50%折算(保留三位小数)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由州人社局对外公布。”因此,笔试成绩=基本素质测试×5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50%。
二、关于政策性加分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第六条明确规定:“各专门项目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2年以上,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用)。”据此,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在6月26日发布的2号公告对6月17日发布的1号公告进行了更正,统一执行省政府84号文件,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进行计算。
三、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关于做好全州2013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3]66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关于“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4:6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的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报考人员总成绩=[(基本素质测试×5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50%)+5]×40%+面试成绩×60%。
感谢广大考生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对待所有考生,切实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打造成“阳光”招聘。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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