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秋季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拟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以及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用考试与考察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着力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二、公开遴选职位
从事行政事务及文秘工作人员(科员)职位2个。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本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区(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贵阳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社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市、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新型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省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管理的企业,金融总部机关除外)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方式
公开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部门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遴选职位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遴选职位计划取消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分为职位能力测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分。根据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部门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但面试人选为5︰1的职位,最高不得高于3︰1;面试人选为3︰1的职位,最高不得高于2︰1。
(四)党委(党组)根据考察与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按职位计划数1︰1,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五)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此次公开遴选,对同一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一年内进行“二次开发”。
五、公开遴选程序
(一)申报计划与制定遴选实施方案
1、根据编制限额、职位空缺情况和本部门公务员队伍结构,认真做好职位分析,科学编制遴选计划,准确界定职位需求,合理设置资格条件。
2、本实施方案,经党委(党组)研究同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发布公告(9月3日)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日报、贵阳晚报、贵阳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媒体上发布遴选公告。同时,按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安排,在市工信委网站上发布实施方案,供报考人员查阅。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各遴选部门在相应的网站上转发遴选公告,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9月9日9:00-11日17:00)
1、报名。报名在网上进行,不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贵阳市2013年秋季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然后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单位公布的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30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情况,并对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实行红色预警,供报考人员参考。
2、资格初审。在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采取回复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应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补。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为:0851-7989047,0851-7989048。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制作职位能力测试准考证,发送到报名人员的报名邮箱,并通知报名人员下载打印。
(四)职位能力测试(9月15日)
1、测试科目与内容。职位能力测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时间地点,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并根据有关规定,主要运用对策性论文和案例分析等主观性试题类型,按照职位能力和专业需要“量身定制”考试内容,着重突出“干什么,考什么”。测试采取分级别分类别闭卷考试,不同职(岗)位类别不同职务级别试卷不同,实行一个职位或同一岗位一套题,在能力测试中,应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的内容。本单位抽派纪检监察人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参与职位能力测试全程监督。
2、职位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职位能力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9月22日-24日)
本单位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遴选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9月28日、29日)
1、面试公告。面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面试有关工作安排信息。
2、面试形式。面试由本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试题原则上由本单位命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提供统一的面试参考题本和组织方式模板。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组织。本单位要组成面试组,面试组由考官组和监督组组成。考官组一般为7人,其中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3名,其余4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市公务员面试录用考官库中抽调。监督组一般应有3人,主要由本单位纪检监察人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代表组成。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由同一个面试组负责面试。
(七)考察与综合测评(2013年10月中旬)
1、考察。考察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同时考察对象需提供近三年年度工作总结。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综合测评结果按要求进行量化统计。报考人员所在机关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工作情况考察评价表》和《“德”的考察评价表》,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
3、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撰写考察报告,提出职位比较人选,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八)公示与试用(2013年10月下旬-2014年1月下旬)
1、公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规定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本单位须分别在本部门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本单位对拟遴选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2014年1月底前)
1、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由遴选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二次开发”工作。本单位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对象须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公示,并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六、组织领导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秋季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在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后,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组长:康克岩、唐慧荣
组员:唐振江、陈永燃、徐本权
工作人员:顾发强、杨立力、谢荣英、凌洁、林清海、林琳
七、纪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公开遴选是市级机关面向基层机关选拔优秀公务员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密切联系基层的重要举措。做好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有利于拓宽公务员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有利于形成从基层选拔人才的良性机制。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落实考试、考察等相关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时间紧,环节多,要求高。完成好这项工作,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有关人员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12〕33号) 的规定,追究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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