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秋季贵阳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拟公开遴选公务员16名,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
工作人员职位16个(详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本市各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各区(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贵阳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社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初审及笔试准考证打印
1.报名。报名在网上进行,不设立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贵阳市2013年秋季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下载并填写《贵阳市2013年秋季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然后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单位公布的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报名邮箱见附表)。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00-9月11日17:00。
2.资格初审。在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采取回复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邮件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各遴选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改报时间为9月12日9:00—12:00。
3.准考证打印。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遴选单位将于9月14日前将《职位能力测试准考证》发送至考生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粘贴与《报名表》中相同的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二)考试
1.职位能力测试。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测试,测试采取闭卷考试,题型为案例分析,按百分制计分。内容着重突出“干什么,考什么”,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知识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职位能力测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3日内,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职位能力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各遴选单位组织。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期内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各遴选单位。
资格复审时间:9月22日-24日(上午9:00-下午17:00)
3.面试。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前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面试有关工作安排信息。
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百分制计分,面试分数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总成绩计算。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三)考察与综合测评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人数与拟遴选计划数比例按2:1确定。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
1.考察。局人事处和遴选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同时考察对象需提供近三年年度工作总结。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综合测评结果按要求进行量化统计。报考人员所在机关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工作情况考察评价表》和《“德”的考察评价表》,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
3.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撰写考察报告,提出职位比较人选,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重要依据。局党委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按职位计划数1︰1,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考察与综合测评时间:10月中旬
(四)公示与试用
1.公示。将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本部门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拟遴选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2013年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3个月)。
(五)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二次开发”工作
遴选部门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对象须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秋季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宇
副组长:路 林
成 员:龙 刚、胡家银、田 利、周 虎、刘锡秋、邓维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由路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相关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年局系统2013秋季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日常工作。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有关人员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按照《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12〕33号) 的规定,追究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举报电话:8129091。
联系人:陈娴 联系电话:0851—8129037
附件:《2013年秋季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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