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面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的要求,今年我市共有388人参加公务员录用体检。根据201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我市共有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警察三、屈原管理区医保中心科员、岳阳县公安局法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科员共4个职位4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该4个职位计划取消。
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和体检报到地点:体检分二批次进行。第一批为8月20-21日体检报考非公安类职位的考生(体检名单和时间见附件)。第二批为体检报考公安职位(含森林警察)和劳教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名单与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6:30,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四化建对面)办公楼三楼报告厅报到,并抽签确定体检编号。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报到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考生报到抽签后,从7:00开始,按抽签顺序号有组织地分批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与标准:
(1)一般职位和人武专干职位的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实施。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劳教警察的体检工作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实施
4、体检费用:由考生直接向医院支付现金(500元左右),并由医院开具收款票据。
5、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劳教警察职位的考生参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之后,下午进行体能测评,请考生备好运动衣和运动鞋。
6、注意事项:
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服药,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应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体检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及考生个人信息有关的任何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服从体检工作人员指导,配合医务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除工作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不得隐瞒病史,因此而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体检结论: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一周内在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公务员管理科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工作由公务员管理科、招考单位及其纪监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另行指定医院进行。
8、咨询电话:0730-8882326,监督电话:0730-8882355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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