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荆州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院拟进行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请参照:http://www.hbjz12333.com/newsread.aspx?classid=40&nclassid=216&id=16936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面试考场 | 考生候考室 |
1 | 护理 | 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 图书馆5楼 5会议室(527) | 图书馆5楼 4会议室(547) |
2 | 计算机 | 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 | |||
3 | 法学 | 2013年9月13日下午2:30-5:30 | |||
4 | 心理咨询 | 2013年9月13日下午2:30-5:30 |
考生报到:8:00,下午2:00
面试开始时间:上午8:30,下午2:30
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21号
三、面试要求和方法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一周携带下载打印的《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招聘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和登记手续,不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者,按弃权处理。
2.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
试讲:以专业课内容为主,时间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专业教师的基本素质。
答辩:以本专业知识为主,提出2个问题,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面试成绩。
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4.成绩当场公布。
5.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四、组织领导
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巡视监督人员:由市人社局、市纪委组成
工作人员:组织人事处、院系相关人员
监督人员:由市人社局、市纪检监察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处等相关人员组成。
五、注意事项
1.时间要求:考生须准时(上午8:00,下午2:00)到达考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2.纪律要求。
①开考前,考生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封存,自带的相关资料一律交由工作工人员保管。
②候试期间,需耐心等待,不得离开休息室,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休息室的,须报告休息室工作人员,经许可后,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③佩戴好抽签序号牌,进入面试室后向考官展示本人的序号牌。面试时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④在进入试场后,按照主考官的要求答题,不得向评委及工作人员询问有关考题的问题,如确未听清题目,可要求主考官重复一遍。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考生开始答题,计时开始,考生答题结束,必须报告“答题完毕”。
⑤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原地等候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布后,由工作人员带离面试考场。
⑥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协调和安排。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相关后续工作
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②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
③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2、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市人事局核实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咨询电话:0716-8022325
监督电话:0716-8278494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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