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下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下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招函〔201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属性
今年下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列入全国试点工作范围,考试属性是评价报考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是否符合教师职业标准、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全国统一性考试。
二、报名时间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9日至16日下午17:30,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1日至17日下午17:30。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规定的人员,可以在我市申请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1.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可报考。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自2015年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要求提高至大学专科及以上。
3.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身体条件、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
(二)符合下列规定的人员,可以全部或部分免于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1.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2.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自2015年起,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修习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
四、网上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首先要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信息标准详见附件1),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
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我市考区为“烟台考区”。
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
(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备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五、现场确认办法
(一)基本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现场进行笔试资格审查、缴费和确认。其中,高新区考生在莱山区进行笔试资格审查、缴费和确认。考生不得跨考区审查、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确认,确认后的考生信息不得再更改。
没有在规定时间现场办理资格审查、缴费和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二)考生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交验材料。
1.户籍在我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及户口簿原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工作单位在我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三)考务管理系统使用。
各县市区在现场确认时,一律统一使用 “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具体网址为:http:// kaowu.ntce.cn 。除考生报名审核确认工作以外,考区及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工作也均在该系统上完成。
目前,该系统已开通。现场确认期间,各县市区凭密码登陆系统,进入“考区用户(审核)”页面,开展确认工作。为确保账户安全,该账户使用者仅限各县市区招考办人员,各县市区要做到专人使用、专人管理。
(四)责任分工。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现场收费和进行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年龄、学历和教育类课程修习等条件。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条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前组织审查。在审验身份证时,各县市区要使用身份证识别仪进行真伪鉴别。
(五)收费标准。
执行《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3]75号)的规定标准。
(六)建议工作流程。
考生现场领取告知书和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考生到资格审查机构审核有关材料→合格考生持盖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到现场确认机构处缴费→考生凭收费证明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机构回收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机构在考务系统中确认考生信息→确认结束。
(七)场地和设备要求。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安排好固定场所,在相关地域设置明显的指引标志,引导考生顺利到达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确认点要能够满足考生确认、上网、用电等工作需要。要安排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保证考生人身安全。要配足、配齐微机、打印等工作设备,并保证运转正常。
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信息确认表等有关材料,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汇总整理后保存至少半年以上。对考生个人信息,各县市区要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泄露。
六、笔试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按不同学段教师资格种类分别确定,具体见下表:(见附件1)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各科目代码见附件3),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二)考试时间。
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
七、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和成绩查询
考生的准考证在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由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生成。考生应在考前7天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考试成绩查询亦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
八、组织领导
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资格准入考试,加上本次考试首次列入全国试点,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和组织管理体制都有很大的变化和调整,各县市区要正确认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目的、意义和作用,明确报名考试工作面临的时间紧、任务重等实际困难,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从工作调度、人员安排、设施设备等方面做好统筹协调,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要通过网站、媒体、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争取让中国足彩网的人能够了解报名政策、工作进度和相关程序,及时参加报名考试工作。要在报名确认现场张贴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了解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要求,并印发告知书,免费发放到每一个考生手中。
要选拔具有一定微机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并认真抓好业务培训,确保短时间内熟悉政策,熟练掌握报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确保报名工作运转流畅、顺利进行。
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在报名工作期间,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值班,公布值班(咨询)电话,做好报名的咨询工作。市招考中心值班(咨询)电话为:2101810。
附件3:2013年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代码表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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