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有关决议,同意中山火炬开发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自主招聘事业单位雇员1名,现中心拟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特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山火炬开发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综合文化站、档案馆、图书馆牌子,正科级。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雇员一名。
二、招聘条件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行为。
2、热爱新闻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男性(电视摄像工作需要)。
4、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身高17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以上,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
5、有电视专题片组织策划、采编、制作经验优先考虑。
(二)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
新闻、播音或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1名。
招聘对象侧重选择有实际工作经验,综合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如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规定比例(1:3)人数的,该岗位招聘时间将重新调整。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5日—10月14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二)报名地点: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康乐大道管委会大楼208室(开发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9873810。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带备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计生证、主要作品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小一寸)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项分数组成。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按100分计算,以50%分值计入总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100分计算,以50%分值计入总分。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员。将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后,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雇用对象进行体检。
(四)体检。组织拟雇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作为体检判断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本岗位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开发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开发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投诉电话:0760—89873810。
七、办理雇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的综合成绩的高低和拟聘人员体检合格情况以及考察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择优确定拟聘对象,由区组织人事办报区党工委审批后安排到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工作,签订雇员雇用合同。
八、待遇
雇员工资待遇按照《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执行。
九、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雇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开发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 鑫(区管委会)
副组长:吴楚萍(区组织人事办)
考振柱(区宣传办、文体教育局)
成 员:辛 霓(区组织人事办)
陈 凤(区组织人事办)
李 慧(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宋文君(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陈怡韵(区纪工委)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组织人事办与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由区纪工委派出工作人员负责监督。
十、本招聘方案由开发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雇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中山火炬开发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雇员报名表》
开发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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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宣传文体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雇员报名表》来源于中山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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