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公告
我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属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为保证2014年9月秋季教师需求,确保新进教师的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东莞市教育局决定于2013年10月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设点,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我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公办教师4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毕业生和2012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二)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对口,要求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与招聘专业要求相符;
4、如获聘,须在一年内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
5、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具体见《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职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定于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0月21日进行。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操)—学科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topbys.com)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3年10月18日(10:00—11:30,14:30—17:00)。
2、推介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教学楼102室,上午10:00正式开始。
3、现场报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一教学楼五楼共享大厅,报名工作将于推介会后进行。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考,报考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和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材料齐全的,可以允许代报,但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考。各报名人员可预先投递电子简历到各招聘单位的邮箱(见岗位表)。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贴好照片),需预先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或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topbys.com)下载并手写体填写;
(2)内地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含镇街人才办)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人事证明材料(人才代理协议或档案保管合同或生源证明等)复印件。
(5)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实践、社团工作简历。
5、按招聘岗位要求对应报考,每个报考人员可报考1-2间学校,每间学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每个招聘单位设一个审核组负责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按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四)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
面试(实操)以招聘单位为主体组织相关工作,学科考试由东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接到面试或者考核通知的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如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面试(实操)和学科考试时间分别为15分钟,学科考试以说课和问答形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为10分钟,问答的时间为5分钟。
1、面试(实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时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各招聘单位成立面试考官组负责本次招聘的面试(实操)工作。全部岗位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及格人员(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中原则上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学科考试人员。岗位符合要求人员不达考试比例,仍希望继续参加下一轮学科考试的,须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申请报外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才能开考。10月19日下午17:30前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学科考试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学科考试课题和参加考试。
2、学科考试。
学科考试地点和时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学科考试分科进行,学科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面试和学科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学科考试不及格(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不予录用。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员;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按先学科考试、后面试(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取录的原则,由于受报考岗位名额限制未获拟聘,但在面试和说课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与其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经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10月21日,参加体检人员统一集中坐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完成体检的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5张。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局成立外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招聘的有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教育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126003;具体招聘问题可致电招聘单位查询,电子简历可投递到各招聘单位邮箱,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本公告解释权在东莞市教育局
附件:
1、 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毕业生专场)岗位表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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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来源于东莞市人力资源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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