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简章》规定,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9月23日~9月30日,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如对拟聘用人员在报考条件、考察、体检或其他方面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自治区监察厅:0991~2392772
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监察室:0991~3689635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室:0991~5280725
交通运输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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