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中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17日至9月30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同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核对通过人员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专业资格名称,有错立即电话告诉相关部门,否则,责任自负。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联系人:郑英凤
联系电话:8618011 邮政编码:526300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镇西城开发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广宁县中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http://www.gdgn.gov.cn/Announce/2013/09/17/13886.html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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