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 选拔对象
乌恰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
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在此次选拔范围。
(二) 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立场坚定;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3、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汉语口语和文字表达流利及MHK三级乙等或HSK六级以上;
5、熟练操作计算机;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民政事业;
7、具备选拔职位要求,符合选拔职位年龄、族别等具体条件;
8、现从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选拔职位:
1、乌恰镇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民族不限、男女不限);
2、康苏镇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维族1人、男女不限);
3、黑孜苇乡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柯族1人、男女不限);
4、吾合沙鲁乡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柯族1人、男女不限);
5、乌鲁克恰提乡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柯族1人、男女不限);
6、吉根乡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柯族1人、男女不限);
7、膘尔托阔依乡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柯族1人、男女不限);
8、波斯坦铁列克乡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柯族1人、男女不限);
9、巴音库鲁提乡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柯族1人、男女不限);
10、托云乡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柯族1人、男女不限);
11、铁列克乡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1名(柯族1人、男女不限)。
三、选拔程序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乌恰县民政局,报名联系人:张磊
联系方式:0908—4621286(办) 18609080692(手机)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9月29日。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所在单位工作鉴定。
4、报名和考试费: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5、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考生名单公示期3天,2013年10月1日至3日。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以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理论为主要内容,总成绩为100分,时间20分钟,实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答题语种为汉语;
3、考试时间:2013年10月8日。
4、体检入围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乌恰县选拔基层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领导小组于2013年10月9日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任用,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拟任用人员公示
乌恰县选拔基层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于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对拟任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
(五)任用人员管理
最终确定的任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首次服务期为6年,首次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期满后经组织同意方可调动。选拔期间岗位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无人报考的岗位,由选拔基层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从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中调剂,如无调剂人选,民政局与相关乡镇研究另行确定人员。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乌恰县选拔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621759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08-4621423 (乌恰县监察局)
六、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次选拔工作,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恰县选拔基层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司亚尔·哈兰 县 长
副组长:艾尔肯·艾买提 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统战部长
刘卫民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 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邵玉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国兴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托乎提霍加·要尔达西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艾尔肯·巴斯巴依 县民政局局长
王新兰 县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乌恰县选拔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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