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东县201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精神,现就我县2013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的范围与对象: 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毕业生(惠州市户籍放宽到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中专毕业生),且就读专业与招聘岗位要相一致。
(二)招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医务人员的范围与对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含2013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且专业技术资格与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相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3年9月30日,下同)。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公开招聘2011年、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97名,具体职位详见附表一。
(二)公开招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6名,具体职位详见附表二。
四、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惠东县卫生局(平山街道葫芦岭一巷19号)。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非医学类专业(会计、计算机、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卫生管理)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应符合专业代码)。
4、具备执业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的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6、惠东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职的医务人员不得报考,惠东县县直医疗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基层单位。
7、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且须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是否服从调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9、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医学类专业考试只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非医学类专业(会计、计算机、公共卫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若医学类专业按招聘职数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按非医学类专业的考试形式进行面试。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医学类专业主要考查医疗卫生综合知识,包括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医德医风等;其他专业主要考查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财会、计算机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满分100分。
3、非医学类专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将同样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卫生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卫生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若职位录取出现总分数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考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
(二)如拟聘用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可在同类专业职位的未入围人员且服从调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配为拟聘用对象。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已确定的拟聘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聘用公示和考察。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七、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
八、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和考察后,无异议的,按以下程序办理聘用和挂靠(人事代理)手续:
(一)确定聘用的毕业生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使用编制,人事关系挂靠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内考取相应执业资格的,按有关程序申报纳编调入手续,办理纳编手续后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离报考职位单位;逾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不再续聘。
(二)确定聘用的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含参加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按有关程序申报办理纳编调入手续。
(三)如果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的,二年内不得报考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的基本工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享受用人单位在职同类人员福利待遇。
十一、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12198。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十二、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1、《惠东县201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职位表》
2、《惠东县201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医务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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