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安排,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2013年10月19日—20日进行,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3年10月19日—20日。
二、测试地点
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河东区人民大街500号)。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10月12日前,到各县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在兰山区教体局报名的考生请到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二者缺一不可。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测试资格。
3.此次普通话考试是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相关考试规定,严禁替考、夹带小抄、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违纪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
4.测试后30个工作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规定时间未领取的证书,由报名点代为保管3个月,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临沂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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