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的工作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法院自行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面试统一于2013年10月23日下午进行,请考生于10月23日指定时间到指定面试单位报到。具体安排内容请查看附件《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面试名单》。
二、证件和证明
考生参加面试时,需带好以下证件和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单位集体户口请带户籍证明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4、本人汉字速录水平二级以上资格证书(近期尚未取得汉字速录证书的考生,请带汉字速录准考证);
5、本人其他各类技能证书原件(非必须材料,仅供参考);
6、考生可凭面试通知短信进入考场。
三、面试流程
(一)入场:考生凭手机面试通知短信进入考场区域。
(二)资格审查:考生进入考场后,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核对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汉字速录证书等,依照招聘简章具体岗位的要求,确认面试者的应聘资格,审查合格后等候面试。
(三)面试:由考场引导人员负责带领验证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通知短信将于近期发出,考生收到短信后,请根据提示内容进行回复确认。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带齐个人证件和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其中,单位集体户口人员,请携带有效的户籍证明原件。如对所需证件和证明有疑问,请与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2511357、32511358。
(三)在各项测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请各位考生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报到。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或面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五、友情提醒
(一)考生收到面试通知短信后,应妥善保存该短信,并上网查看注册号、对应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免影响面试。
(二)考生收到面试通知短信后请按要求进行回复确认。考生如在10月21日仍未收到短信,请与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2511357、32511358。
(三)考场不提供陪考人员的等候区,不提倡陪考人员长时间守候。
(四)面试合格者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发布的信息和下一阶段的短信通知。
附件:《2013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面试名单》http://222.68.19.231/webMaster/mess/messagesEdit.action?type=view&id=8408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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