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7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公开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及其他“985”、“211”所属高校本科毕业生招聘办法。
1、报名及初审。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及学科需求,填写并打印《公开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由所在院系盖章后到现场报名及初审。报考者只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
报名初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和《报名登记表 》各一份。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荐书等情况进行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指标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2、考核。考核以上课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学科招聘指标,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拟聘岗位末位成绩相同者,以加试的方式确定),由各聘用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二)除“985”、“211”所属高校外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聘办法。
1、报名及初审。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学科需求,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由所在院系盖章后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单位及学科具体见《一览表》。
报名初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和《报名登记表 》各一份。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荐书等综合情况进行初审,按照各招聘学科指标不低于1:4的比例(特殊紧缺岗位适当放宽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3年下半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教育学、心理学(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教材)及教育法律法规。考试时间120分钟。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各学科招聘指标1:3的比例(特殊紧缺岗位适当放宽比例),按报考同一学科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分值100分,采取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4、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5、岗位确定。在减去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和“985”、“211”所属高校本科毕业生之外的指标中,按各学科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选岗人选并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
(三)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所有人员于2014年7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就业协议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政审证明材料交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10日按有关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和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均取消就业协议。报考职教中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放宽至2015年7月31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允许调动;否则,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日程安排
市级重点中学(云阳高级中学、双江中学、重庆市中山外国语学校、凤鸣中学、江口中学)及盘石中学于2013年10月下旬至2013年11月20日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以各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为准。
除市级重点中学和盘石中学外的其余招聘学校(见附件1),于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2月4日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
2013年11月20日上午在重庆三峡学院组织报名;
2013年11月20日下午在长江师范学院组织报名;
2013年11月21日上午在西华师范大学组织报名;
2013年11月22日上午在重庆文理学院组织报名;
2013年11月23日上午在西南大学组织报名,下午组织研究生和 “985”、“211”所属学校本科毕业生集中考核;
2013年11月24日上午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三楼)组织报名;
2013年11月28日上午在重庆师范大学组织笔试;
2013年12月1日至2日在重庆师范大学组织集中面试;
2013年12月4日公布考生成绩及拟签约人员名单。
(云阳教育网:www.yyxjw.gov.cn)
2013年12月6日各学科确定的选岗人员在云阳县教委按各学科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签约学校并签订就业协议。
诚邀其他院校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到以上大学应聘。
六、有关要求
(一)在云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下,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开展本次招聘工作。
(二)严格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考核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14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至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并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学校报到。未按时参加体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个人档案资料及签约后未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胡海,1390826563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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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来源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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