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创建于1979年1月,是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运用各类教育教学资源,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终身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主管,业务上接受国家开放大学指导。
三十多年来,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行业、面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办学方向,秉承“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不断创新,主动适应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对人才的需求,主动适应全疆各族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需求,形成了以区级电大为中心,15个地州(市)电大为骨干,52个县级电大及6个行业教学点为基础,覆盖全疆、统筹规划、分级办学的远程教育办学网络和教学组织系统。在办学定位上,新疆电大逐步形成了与普通高校错位发展的独特办学定位和开放办学特色,面向各行业、各类人员提供本科、大专层次学历教育和多种非学历教育培训。开设开放教育专业67个(其中,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44个),各种非学历教育项目21个。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建立起了宽进严出、开放灵活的在职人员终身学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具备包括IP流媒体资源、网络课程等数字化课程资源2000余门。在全国率先确立了少数民族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填补了远程教育中少数民族教育的空白。
二、招聘岗位
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http://www.xrtvu.com)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详情见招聘信息);
(七)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或研究生毕业;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工作日),北京时间10:00—19: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组织部人事科(乌市新华南路654号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办公楼601室)。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董昉昉,联系电话:0991-8529543。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2份(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另交 2 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1日-12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1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肖竹
监督电话:0991-855862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负责解释。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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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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