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江苏省高考?
答: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②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报名参加高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
④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