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府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要求,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11月13日至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8:00(具体复审安排:11月13日复审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11月14日复审报考初中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
地点:忻府区教育局(忻府区兴寺街3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填写考核意见、加盖公章,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得由他人代替。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2、各职位报考资格条件以《忻府区2013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招考简章》为准。
3、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忻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350-2020193
5、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忻府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
附:忻州市忻府区2013年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名单请参照:http://www.sxxzpta.com/Article_Show.asp?id=1829&cataid=A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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