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公安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6号)和《2013年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精神,在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市)人社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相互配合下,在广大考生积极参与下,经过笔试、资格审查和政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最终确定孙亚蕊等4名同志拟聘用,按照《简章》的要求,现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2013年11月30日-12月6日),望广大考生相互转告,如有疑义,及时反映。
咨询电话:
地区人社局事业科 0903-2069240
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信访室 0903-2038569
地区纪检委执法室 0903-2037106
地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903-2069143
经公示无疑义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16日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地区人社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13年和田地区公安消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xjht.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x?ArticleID=195012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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