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根据笔试综合成绩高低和招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于2013年11月21—27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二、面试时间
12月21日(星期六)。
三、面试地点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四、进入面试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面试人选须于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8:00前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所有面试人选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缺少其中一证都不得参加面试。如身份证丢失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附有本人相片的证明;如准考证丢失的,须于12月19日11:30前到昌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417室)补办准考证。
五、咨询电话
昌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417室):0898-26698356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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