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公安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6号)和《2013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喀什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ksrsrc.gov.cn/ksrsrc/Article/Rencai/201312/339.htm
二、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请于12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喀什地区公务员局领取报到通知书并按时到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三、联系方式:
喀什地区公务员局:0998-2822439
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0998-252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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