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介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在拉萨召开的西藏人才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兴阿战略,根据《阿里地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决定实施“阿里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为保证该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招聘要求
引进岗位及专业
专业涉及:卫生防疫、旅游、公共管理、企业管理、城市规划、建筑、教育管理、地质矿产、畜牧、新闻、英语、印地语等专业。引进对象为2014年毕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若干名。引进岗位分为公务员岗位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详情见附表。
基本条件
(一)政治过硬,有理想,有热情,能吃苦,热衷西藏,愿为边疆建设贡献青春。如是大学生党员者优先录用。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适应高原气候,具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所学专业需与所引进的专业相匹配,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录:
1、不符合职位匹配所要求专业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2、结(肄)业的毕业生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由地委组织部负责与北京相关高校协调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的具体事宜。
工作程序
(一)走访高校。地委组织部负责人前期对高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拜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后期在相关院校开展引才宣讲活动、座谈会,对阿里的人文地理、自然景观、风俗习惯、革命传统、优惠政策等进行宣传,提高阿里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向心力。
(二)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至两个职位。
(三)确定人选。通过实地考察,对报名对象的思想政治品德、学习成绩进行全面深入了解。结合考察情况,提出拟引进人才初步名单,报区党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厅批复。
引进人员享受的待遇
(一)政治待遇。
对引进国家公务员序列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录用为正式国家公务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安排到地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硕士研究生安排到地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引进人才在本单位(工作岗位)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对引进人才需要职称认定的,可根据其学历、学术、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直接报自治区人社厅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其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
(二)工资待遇。
可享受西藏特殊工资政策。即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执行,高定两档(两级)工资,享受学历浮动工资、固定工资、基本工资200%的特殊津贴、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
(三)其他补贴。
可享受住房补贴、防寒装备补助费、取暖补贴、边境县生活补贴、电费补助和住房公积金等补贴。
(四)休假待遇。享受带薪休假,假期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地厅级干部80天/年;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县处级干部70天/年;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级以下干部60天/年(不含路途)。报销往返相关费用或享受差旅包干经费。
(五)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办理医保卡。
(六)住房待遇。提供单人宿舍,工作两年内免房租。
(七)经济待遇。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分年度按比例给予共10万元的资助;本科生分年度按比例给予共5万元的资助。用人单位和地区结合实际提供生活用品、办公设备等。
六、引进人才的录用、派遣
引进录用人员,在阿里地区工作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请示区党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厅正式引进。并按自治区统一录用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研究生层次的需在阿里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一年),本科层次的需在阿里服务满7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阿里。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7-2828790(13628971920)
邮箱:13628971920@163.com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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