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是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分东、西两个校区办学。学校坐落于古有“滇黔门户、全楚咽喉”之称,现有湘黔、枝柳、渝怀三条铁路及209、320国道、沪昆高速交汇的交通枢纽城市——怀化市。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学生辅导员共计72人。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怀化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怀化学院人事处(怀化市迎丰东路612号)。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个人简历等材料及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直接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详细的个人简历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hhxyrsc001@163.com),邮件标题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单位及专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的原件交学校人事处验证。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引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等。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②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管理学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容仪表等。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博士为3个月、硕士为6个月、本科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45-2851007(怀化学院人事处)
怀化学院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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