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的相关要求,楚雄师院附中根据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经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将公开招聘高中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通用技术教师1名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组织报名、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 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2、2013届毕业生),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年龄在28岁以下,有高中教学经验者优先。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三、应聘注意事项
应聘时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联系方式
楚雄师院附中行政办公室(0878)3212096
联系人:苏老师 18008787775
邮箱:cxsyfzbgs@126.com
楚雄师院附中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