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3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现将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3年11月公开招考职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时间
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 体检地点
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详细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路19号坪山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28826246转3012或转2313。
三、 体检程序
1、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9:00前自行到达坪山新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向在场的组织人事局工作人员领取《体检表》(须提供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验核)。
2、考生领到《体检表》后,将《体检表》上的“报考单位”、“职位号”、“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体检中心交费处缴费,并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指定位置。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9: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逾时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3、体检完成后,《体检表》必须交到体检中心指定位置,擅自将《体检表》带离体检中心者,体检无效。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需胀尿。
5、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7、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招考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后如需进一步复查,相关工作人员将于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前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复查时间另作安排,此次复查后将不再安排复查。
附件:
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3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http://www.psxq.gov.cn/main/a/2014/a07/a18389_27102.shtml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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