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人民武装部决定公开招聘高州市人民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仓储管理员(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人数
仓储管理员(工勤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高州市人民武装部后勤科(高州市铭洋酒店旁边,联系电话:0668-6683870、13828613371)。
三、报考基本条件
1、男性,未婚,2012年、2013年的退伍军人(义务兵退伍,年龄23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茂名地区户籍,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部队工作(符合征兵政审条件);
3、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退伍证、学历证书;
3、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以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5、所有的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
6、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6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军史知识、武器弹药管理知识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等军事理论。
笔试时间:2014年1月23日上午9:00—10:00。
笔试地点:高州市人民武装部。
(二)面试(占总成绩40%)
1、面试内容包括与工作岗位相关知识、专业技能操作(轻武器操作)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职位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同分的,则一同进入面试人员,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人约3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七、考核、体检
1、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取成绩最高者为考核人选;
2、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由高州市人民武装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部门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人员,工作满四年后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新聘用人员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兑现待遇。
十、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高州市人民武装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公开招聘高州市人民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仓储管理员(工勤人员)职位表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人民武装部
二O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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