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具有综合素质高和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组织开展单独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 。
未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汽车电子技术 | 理科类 | 50 | 3 | 4140 | |
2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文理兼招类 | 50 | 3 | 4140 | |
3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理科类 | 100 | 3 | 4140 | |
4 |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 理科类 | 50 | 3 | 4140 | |
5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类 | 100 | 3 | 4140 | |
6 | 空中乘务 | 文理兼招类 | 100 | 3 | 4140 | 符合有关条件 |
7 | 通信技术 | 理科类 | 50 | 3 | 4140 | |
8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科类 | 50 | 3 | 4140 | |
9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类 | 50 | 3 | 4140 | |
10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文理兼招类 | 50 | 3 | 4140 | |
合计 | 650 |
注: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符合如下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举止端庄。
2、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3、女生身高: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175—184CM之间。
4、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
专业加试合格后需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学生入学后,经有权部门批准后需另交特色技能培训费。
三、报名及交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通过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jci.edu.cn/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2、报名时间: 2014年1月15日—1月20日。
3、报名考试费:(1)文化联考费用45元(15元/科),网上报名时网上支付;(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费60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参加专业加试需另交加试费120元/生(暂定,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考生可在考试前在学院招生网网上支付。
4、志愿填报: 考生在同一科类内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不得跨科类填报。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该专业的录取。
5、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登录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按流程报名,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合测试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招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基础免考的考生需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4年2月20日前通过邮局EMS寄至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经审核后学院将公示文化基础免考名单。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11日-13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复核。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表。
科类 | 文化基础考试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
文科理科 | 语文、数学、英语 | 面试 |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80分,B级60分,C级40分,D级20分。
2、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心态、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由学院组织进行。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内容为:语言表达,口齿音色、语态语言、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器材自备)。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排序,按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同分考生均纳入面试范围。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名单单独确定,考生需参加空中乘务专业加试。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分值为200分,合格线为100分。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分值为300分,合格线为18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17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11日-13日。相关要求可到学院招生网查看。
五、免考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可凭《2014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按2013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可凭《2014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和获奖证书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
3、文化基础测试免考的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240分)计入总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按等级加分计入总分,同时必须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4、文化基础测试免考的考生在4月11日-13日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须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的原件交学院审核。考生对所提供的免试条件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 = 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 + 附加分。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理科专业、普通类文理兼招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分别划线。
2、录取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者,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附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3、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加分:取最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0分。必测科目等级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学院将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换算,直接计入总分。
4、附加分:
(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且获得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等表彰奖励,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10分投档。
(3)高中阶段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4)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含生源基地)推荐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推荐一名考生。
(5)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6)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7)艺术体育特长加分。具有艺术方面特长(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书画)或体育方面特长(含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的考生,达到一定水平,加20分投档。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生艺术体育特长加分细则》。
附加分可累计加分,加分最高加到30分。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通过邮局EMS于2014年2月20日前寄至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11日-13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
以上加分,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5、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计分,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
6、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7、预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内 容 |
1月5-1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njci.edu.cn)。 |
2月20前 | 免试申请、附加分材料寄送及资格审核 |
3月15日前 | 文化基础考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
3月17日 |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
4月10日前 | 学院招生网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职业综合素质考试(专业加试)安排 |
4月11-12日 |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体检 |
4月13日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
4月17日前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名单 |
4月20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4月25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
5月5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招生检举电话:025-86115885 邮箱:njcijw@163.com
2、成立由相关部门、专职教师和企业代表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2012年33号令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jci.edu.cn
E-mail: DZ1152@njci.edu.cn
学校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 邮政编码:211188
咨询电话:025-86115806、86115792;86115860(传真)
联 系 人:刘老师 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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